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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详情

交通事故鉴定书可以重新鉴定吗

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,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,人民法院应予准许。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申请,要求重新鉴定即可。


  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五十五条: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进行审核,并在收到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,将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

  1.检验、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,可能影响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公正、客观的;


  2.鉴定机构、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;


  3.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;


  4.故意作虚假鉴定的;


  5.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;


  6.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;


  7.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公正、客观的情形。